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社保政策规定,职工个人不允许在多地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因工作单位变动在新单位重新参保但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帐户没有同步办理转移手续的,退休前必须办理完成全部养老保险帐户归并到一个帐户或办理完成相关退费手续后方可办理退休。
为确保有关教职工能够顺利退休,按时享受应有的养老金待遇,请涉及工作单位变更、在原单位已缴纳过养老保险但未办理帐户转移手续的人员,务必在到龄退休前半年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帐户数量状态,确认是否存在多个参保帐户情况。若发现本人存在多个帐户情况,请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半年,向人事处说明参保情况。人事处将协助个人办理社保转移或相关退费手续,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以确保退休手续的顺利办理。如因个人隐瞒信息导致退休手续延误或社保待遇受损,相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8126696。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