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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非坐班制人员考勤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9-11-06 15:45  

南工人字〔2019〕12号

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和教风建设,学校对坐班制人员采取电子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并通过现场抽查方式进行督查,有效提升了坐班制人员规范化管理。《南昌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8〕40号)规定,“受聘于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期内不实行坐班制,但计划内授课和参加学校及其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教学研究等活动应纳入考勤管理,一次按半天计。”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分别制定了包括非坐班制人员在内的考勤办法。现根据非坐班制人员岗位特点,就进一步规范非坐班制人员考勤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每周至少到岗一次。如每周未承担教学任务或未参加学校及其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教学研究等方式到岗者,需单独到所在单位到岗半天,具体考勤时间和考勤方式由所在单位制定并负责执行。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缺勤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缺勤超过半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缺勤者须在所在单位规定考勤时间的两个工作日之内,到所在单位作出缺勤说明。按时作出说明且被单位认可的计旷工半天,未按时作出说明或未被单位认可的,自缺勤之日起按正常工作日天数累计计算旷工时间。

3、经学校批准参加工程实践锻炼、国内外访学进修、脱产读博、因公出差或其他办理了正式请假手续的,所在单位做好登记备案。

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各类岗位人员未按时到岗(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勤者及时通报提醒、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送学校。每月报送的月考勤报表要如实填写各类岗位人员到岗(考勤)情况,对缺勤人员作出缺勤原因认定,如病假、事假、旷工等。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考勤与请假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各类岗位人员考勤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

 

人事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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