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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提高《南昌工程学院学报》学术质量的意见
2019-11-07 11:55  

南工发〔2016〕68号

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提高《南昌工程学院学报》学术质量,扩大学报学术影响力,经2016年校学术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2016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提出支持提高《南昌工程学院学报》学术质量意见如下:

一、凡校内教师在学报上刊发的学术论文,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中认定为C类,每人每次只认定2篇,但不能作为基本条件。

二、由学校资助(1万元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结题时必须在学校学报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须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以验收;凡获得学校资助的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每年必须在学校学报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本意见从2016年 7月18 日开始施行。

 

 

                               南昌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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